《部落衝突:皇室戰爭》台灣公開賽 – 線上預選賽正式規則

在參加比賽前,請詳閱下列規則。申請並參與本賽事將視為同意正式規則的內容,並且代表參賽者滿足本規則第一點的參賽資格。

  1. 籌辦單位、參賽資格:
    你無需支付任何報名費即可參加本賽事。Hong Kong Esports Limited(以下簡稱「籌辦單位」)為線上預選賽的籌辦方。帳號必須無違規記錄,並且在整場賽事保持此狀態。所有可適用之聯邦、州及地方法令皆適用之。若當地法律禁止,則要約無效。參賽者在本賽事只可以使用一個帳號,並且是註冊該帳號的本人。
    此週參賽者以128名(香港及澳門共32名、台灣共96名)為上限,若超過128名,將以報名順序做為參賽資格的篩選標準,較早報名的份賽者優先取得參賽資格。截止當日會以電郵方式通知參賽者並附上賽程表等賽事資料,如選手有任何問題,請於開賽前一日的中午12:00前回覆該電郵說明 / 查詢,逾期恕不接受。
    所有晉級者必須能夠出席《部落衝突:皇室戰爭》台灣公開賽(線下比賽、台北世貿一館台北電玩展2017、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其中比賽日子[待確實公佈])及其之行程安排。交通及住宿將有資助。
  1. 比賽期間:
    1. 線上預選賽日期:1月8日
    2. 賽事日開始時間:香港時間12:00 ,會持續到賽事結束為止。(於香港時間11:30,賽事管理員於遊戲內上線,以便溝通及協助賽事進行。另外,管理員亦會在 RaidCall 開設房間27190244,所有參賽者均可到 RaidCall 中聯絡管理員。於香港時間12:00,仍未進入聊天室報到的參賽者,將被視作缺席賽事論。 賽事開始後5分鐘內,未能開始賽事的一方參賽者將被視作缺席敗績。)
    3. 所有參賽者必須自行準時進入所屬的比賽公會比賽,否則將會被取消資格。(參賽者會以電郵收到所需要進入的比賽公會)
    4. 賽事期間如我方管理員無法於遊戲內聯絡選手,選手會被定義為放棄資格。
    5. 所有賽事須連續進行,當完成一場賽事後,勝方必須於2分鍾內使用賽果回報系統報告賽果並準備開始下一輪賽事。
    6. 如果雙方都未有提交賽果,該場比賽將會作為流局,雙雙淘汰。
    7. 預備時間結束後,如對方未有在線上,請通知線上管理員確認並截取包含時間之證明圖,再使用支援系統匯報對手缺席,必需經管理員確認後缺席選手才會被取消資格。
    8. 如未能於開始時間後2分鐘內準備好並開始遊戲的選手將被取消資格。開始時間的定義為當對戰選手移到賽程表上適當的方格。
    9. 如果雙方都未能於時限內開始進行遊戲,而又沒有使用支援系統報告對手缺席,管理員將自行決定勝方。
    10. 任何關於違反規則的投訴需要即時使用支援系統匯報,訊息必需連同相關證據 (如截圖),收到投訴後管理員將會盡快處理。如果太遲匯報而導致比賽進程受影響,我們將會自行決定勝者。
    11. 任何使用作弊程式,刻意使用BUG,違反體育精神的行為有機會導致取消資格。
    12. 比賽期間如有任何疑問請使用支援系統聯絡管理員。
  1. 比賽形式:
    1. 香港及澳門組、台灣A組、台灣B組、台灣C組,共名額128名、線上、單敗淘汰制、最後每組1位勝出者出線至《部落衝突:皇室戰爭》台灣公開賽(線下),共4位。
    2. 所有賽事採用三盤兩勝制(BO3),先取2勝者晉級。由賽程下方者發起邀請,雙方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牌組;結束賽事與開始新一輪賽事的間隔時間不應超過2分鍾。戰敗或戰勝的參賽者仍然可以使用任何牌組。在下一局對賽開始前的2分鍾內調整牌組,逾時則作棄權論。如果出現雙方同時「戰敗」(平手)的情況,雙方皆無法獲得勝場,可以使用任何牌組再次進行遊戲。
  1. 參賽者協議:
    在賽事進行時,如果參賽者出現下列情況,將受到懲處:
    1. 有任何證據證明參賽者在對戰中作假時,該參賽者將喪失參賽資格。「作假」的定義為蓄意輸給其他參賽者,使該名對手得以晉級。
    2. 在第一場遊戲開始後,如果參賽者離開所屬比賽公會、取消「遊戲」或退出《皇室戰爭》客戶端,無論是基於任何理由,都視為該參賽者在那場對戰中棄權,由對手贏得該場對戰。
    3. 除此之外,一旦《皇室戰爭》客戶端軟體發牌後,參賽者無論基於任何理由離開遊戲,都視為該參賽者在那場遊戲中棄權,由對手贏得該場遊戲。
    4. 如果參賽者與其他參賽者串通,影響賽事或資格賽的任何對戰結果,該名參賽者會失去參賽資格。
    5. 如果參賽者對賽事的其他選手、管理人員或觀眾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該名參賽者會失去參賽資格。
    6. 如果在賽事進行期間,有任何非參賽者的人士使用參賽者的帳號,該名參賽者會失去參賽資格。
    7. 如果籌辦單位發現參賽者有任何違背運動精神的行為,該名參賽者會失去參賽資格。
  1. 免責條款:
    籌辦單位將不對下列事項負責:
    1. 任何延遲、消失、遭誤轉、混雜或失真或毀損之傳訊或報名;或
    2. 電話、電器、硬體、軟體、網路、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腦或通訊相關設備之故障或失效;或
    3. 任何超出籌辦單位可控制範圍之事件而導致活動中斷、毀損、損失、或損害;或
    4. 任何與活動有關之資料中所含任何列印或印刷錯誤。
  1. 授權協定:
    參賽者隨時都需要遵守Supercell服務條款,發現任何參賽者違反Supercell的服務條款時,該名參賽者會自動喪失參賽資格。參賽者違反使用服務條款時,籌辦單保留位針對違約而導致的損失,進行追訴、法律制裁或求償之權利。
  1. 新聞稿:
    籌辦單位有權利用你的姓名、個人經歷與樣貌替本賽事進行廣告行為,並且作為賽事往後的歷史推廣。依照本賽事規則,籌辦單位有權獨自或與播放合作夥伴播放或重播賽事內容(包括透過網際網絡與無線網路),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1. 獎勵相關:
    每組首名出線者:《部落衝突:皇室戰爭》台灣公開賽資格 (共四名晉級者)(線下賽交通及住宿將有資助)

-賽事管理員保留權利於合理情況下無視上述條文
-香港電子競技有限公司保留更改規則不作另行通知的權利及所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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